11月6日,海鹰公司召开原法人代表、董事长吕怀珠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标志着此项工作正式启动。审计组成员,公司领导等参加会议。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和《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经中船集团公司批准,对公司原法人代表、董事长吕怀珠同志离任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12年6月—2018年8月。现场审计时间从2018年11月6日开始,预计二至三周。
会上,中船集团审计部二处有关负责人传达了党中央及集团党组对审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宣读了审计通知,布置了审计任务,明确了预计审计时间,重申了审计纪律,提出了配合审计工作相关要求。
吕怀珠同志表示,此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公司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对公司过去近十年经营管理的一次全面检查;既是对其个人负责,也是对海鹰事业发展负责。他将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同时希望公司方方面面站在对海鹰事业发展负责的高度做好此次审计配合工作,并欢迎审计组对公司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刘宇对审计组一行进驻公司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表示欢迎。他指出,集团党组高度重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成员单位的健康发展。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并自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实事求是,整改落实到位,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